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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2年度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2-11-30点击:32

关于开展2022年度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
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依据《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办法》和《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绩效评价办法》等文件精神,现将2022年度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通知如下。

一、评价原则

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实行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、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、保障服务与提高效益相结合, 坚持公开透明、严格规范、客观公正、注重实效的原则。

二、评价对象

我校各职能部门、二级学院、资产经营公司下属企业。

三、评价时间

1、2022121日——20221210日部门(单位)自评;

2、20221211日——20221215日学校评价。

四、评价内容及方式

本次评价采用线上评价方式。主要包括4个部分,资产管理员履职评价、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评价、资产管理绩效评价、企业年度业绩评价。

(一)部门(二级学院)自评。①各部门(二级学院)负责人对资产管理员的岗位履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。②各二级学院对1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进行使用绩效评价,按照指标体系,上传附件材料,形成自评价报告电子稿上传系统。③各部门(二级学院)组织对当年度资产管理取得成效及存在问题进行总结,形成自评价报告,并按照指标体系进行评分,提交相应附件。

所有自评价报告纸质稿加盖公章后统一交国有资产管理处。

(二)资产经营公司下属企业对本企业的年度管理业绩进行绩效评价,形成自评报告上传系统,并将纸质稿加盖公章后交国有资产管理处。

(三)学校复核评价。资产管理处牵头成立评价小组,审核部门(学院)及校属企业自评材料。

(四)综合评定。最终评价分值按自评占30%、学校评分占70%计算各部门(学院)、单位综合得分(有*号标注的指标,自评分仅为参考,最终以学校评分值计入总分值),形成绩效评价结果。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0 分以上(含90分)的为优秀;80-89 分的为良好;70-79 分的为合格;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,限期整改。

五、其他说明

部门(二级学院)、单位如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,实行一票否决, 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。

(一)违反上级部门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定,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;

(二)由于管理不善,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。

(三)不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管理规定管理使用特种设备的。

(四)对考核期内企业出现廉政建设严重违纪违规、重大综合治理事件、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,当年度企业考核执行一票否决制。

国有资产管理处

2022年11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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