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22-11-30点击:32
关于开展2022年度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
各单位、各部门:
依据《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办法》和《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绩效评价办法》等文件精神,现将2022年度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评价原则
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实行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、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、保障服务与提高效益相结合, 坚持公开透明、严格规范、客观公正、注重实效的原则。
二、评价对象
我校各职能部门、二级学院、资产经营公司下属企业。
三、评价时间
1、2022年12月1日——2022年12月10日部门(单位)自评;
2、2022年12月11日——2022年12月15日学校评价。
四、评价内容及方式
本次评价采用线上评价方式。主要包括4个部分,资产管理员履职评价、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评价、资产管理绩效评价、企业年度业绩评价。
(一)部门(二级学院)自评。①各部门(二级学院)负责人对资产管理员的岗位履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。②各二级学院对1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进行使用绩效评价,按照指标体系,上传附件材料,形成自评价报告电子稿上传系统。③各部门(二级学院)组织对当年度资产管理取得成效及存在问题进行总结,形成自评价报告,并按照指标体系进行评分,提交相应附件。
所有自评价报告纸质稿加盖公章后统一交国有资产管理处。
(二)资产经营公司下属企业对本企业的年度管理业绩进行绩效评价,形成自评报告上传系统,并将纸质稿加盖公章后交国有资产管理处。
(三)学校复核评价。资产管理处牵头成立评价小组,审核部门(学院)及校属企业自评材料。
(四)综合评定。最终评价分值按自评占30%、学校评分占70%计算各部门(学院)、单位综合得分(有*号标注的指标,自评分仅为参考,最终以学校评分值计入总分值),形成绩效评价结果。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0 分以上(含90分)的为优秀;80-89 分的为良好;70-79 分的为合格;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,限期整改。
五、其他说明
部门(二级学院)、单位如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,实行一票否决, 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。
(一)违反上级部门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定,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;
(二)由于管理不善,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。
(三)不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管理规定管理使用特种设备的。
(四)对考核期内企业出现廉政建设严重违纪违规、重大综合治理事件、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,当年度企业考核执行一票否决制。
国有资产管理处
2022年11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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