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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废资产处置公告

发布日期:2021-07-29点击:6456


根据《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》及我校资产管理相关规定,现将本校一批报废资产公开处置,欢迎符合相关资质的单位参加报价。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处置物品:

(一)本项目处置物品有一批联体课桌椅套(以分布在约20个教室内的实际数量为准,中标单位应自行从各个教室中清走,)、一批会议椅(以分布在2个阶梯教室内的实际数量为准,中标单位应自行从阶梯教室中清走)、一批报废镀锌钢管(以存放在操场北的实物为准,中标单位负责清走)、一批喷塑网片(以存放在操场北的实物为准,中标单位负责清走)。(具体见清单)

(二)所有处置物品以现场察看为准。

二、报名和报价要求:

1、报名单位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(或三证合一)、报价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盖鲜章(说明:所有原件在报价现场查验,资格审查以原件为准,报名时提供的资质如果不符合要求,则取消报价资格))

2、报人须在202184日上午9:00到我校A01215办理报名登记手续

3、介绍处置物品情况及评估公司的评估价格。

49:30统一赴现场查看实物,过时不候。

5、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返回A01楼财务处,交纳报名费100元,售后不退。

6、没有交纳报名费的不得参加报价。

7、报价以现场察看实物为依据。

8报价函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84上午1100

三、确定成交人:

根据高价出售的原则确定成交人(如需要的话,可进行多轮竞价)。

四、其它要求:

1、如果在报价过程中发现有串通等扰乱正常秩序的行为,交学校保卫处处置,并对报名单位按国家招投标法相应规定进行处罚。

2、无论中标与否,报名费不退。

3、保证金:成交人需提交人民币贰仟元(¥2000.00元)的保证金,待完工后经校方检查合格后无息退还。如果被确定为买受人,不按时与学校签定协议的则扣除保证金。

4、自签订合同之日或自学校下达的清运之日起5天内清运出学校。

5、买受人自行搬运和保管竞买物品,清运期间由买受方确保所有安全,如出现任何安全问题,均由买受人负全责,与校方无任何关系。

6、买受人在清运过程中不得对校方的房屋、墙面、地面、楼梯等造成损坏,如造成损坏,应给予修复或照价赔偿。

五、联系人: 李老师 王老师

联系地址:徐州市鼓楼区襄王路1号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

联系电话:051685782699


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

2021729


附件:报废资产统计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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